领导您好!
我家小孩明年上小学,我们是成华区的集体户,由于工作变动,现在工作地点在天府新区,明年打算让小孩在天府新区上小学,这样就可以不用赶那么远的路去上班了,但其中有一项要求是在天府新区的房屋租赁备案必须满一年。
但小孩还在成华区上幼儿园,我们不可能现在就到天府新区租房子住,往返于成华接送孩子上幼儿园更不方便。如果小孩现在去天府新区上幼儿园,也属于跨区域,也要掏高价。
而且每年小学报名时间是5月,但幼儿园毕业是7月,相当于要提前一年多在那边租房子。如果就是为了这一年的租房备案而在天府新区租个房子不住,那对我们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仅浪费钱,还增加了家庭负担。
既然对社保及劳动合同方面已经有了要求,我觉得再加上这项要求就不太合理,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建议能取消这项要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和孩子户籍均为成华区集体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0〕41号)文件精神,成华区与天府新区同属于一个区域,故您暂不符合在新区申请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建议您通过“天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关注新区2023年相关入学政策,若您或孩子明年符合相关政策入学条件,则可按相关政策参与报名。具体入学政策请以孩子入学当年的政策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0月26日11:31与您沟通。若您后续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028-68772822进行咨询。衷心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