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领导。我所居住的麓山大道630号洛森堡新殿21栋1单元102住户出租房屋,租客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开设菜鸟驿站,给小区住户带来很多影响:
私自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用房屋用于商业活动,开设菜鸟驿站。
架设招牌,影响小区环境。
破坏小区绿化,为了招揽生意,破坏小区原有绿化,影响小区环境。
影响楼宇门禁措施,危害全楼住户安全。门禁大门常开,外人可直接经由菜鸟驿站进入楼内,门禁形同虚设。
大量人群排长队取快递,阻碍消防通道,危及住户安全。
对疫情防控存在巨大隐患。
并且租客声称,自己没有营业执照,不算商业行为!
根据民典法规定,应当没收营业所得和工具。
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生态环境和城管局赓即开展调查,经查,洛森堡新殿小区21栋102号业主违反《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已致函相关部门对其房屋产权暂缓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措施。并联合街道、社区要求业主不得进行经营,尽快对违规行为进行改正。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0月25日与您联系,如还有疑问,请联系028-6877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