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2月至2013.10月在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为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18号1栋6层,法定代表人:曾*林 )工作,在此公司离职已9年有余,约有3万元工资至今未给我结清,期间多次在去公司办公点找到相关领导,都置之不理或是各种理由推脱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我们调查核实了您的诉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您反映2013年2月至2013年10月期间与该公司的工资问题。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的规定,您的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0月24日15:59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经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欢迎联系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7546685。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