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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民事纠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川观网友36e5d7  2022-10-19 10:33 已回复

爸爸打泥鳅误入别人的鱼田,过后才发现车被别人锁了,第二天又前去对方居然敲诈勒索要一万元,双方无法调解就报案,当地王湾派出所和王湾村委会协商要求赔偿四千元了事,还说是最低的赔偿,我觉得这并不合理,他们是觉得一个农民四千元是小数目吗?我们知道是我们的不对,但是爸爸并没有任何手艺,家里只靠着爸爸打点泥鳅卖点钱维持生活,对方是一个不讲理的单身汉,一开口就要敲诈一万元,是何用意,还从重庆包个车就回来了,几百块钱的车费专为这件事回来是打定了敲诈了还不心疼的吗?而且爸爸并没有打田里的东西,知道是鱼田就起来了啊,还威胁爸爸不出钱就要拘留,被拉去关起来,爸爸是农民没有什么文化也是出名的老实人,没有遇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最后向亲戚借了四千元给他,还不知道这四千元什么时候能还上,我觉得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处理不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21 12:37

网友“ 川观网友36e5d7”,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上反映“因父亲电鱼,经协商赔偿4000元,觉得派出所和村委会处理不当”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王湾村联村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父亲龚某某家住合江县神臂城镇高陵村1组,于2022年10月17日晚间8点30分许驾驶三轮车径直到泸县太伏镇王湾村5组先某某养鱼田使用电瓶工具打捞,在被邻居任某某发现后,您父亲从养鱼田上岸后,背着背篼等工具沿着田坎迅速跑开,留下三轮车不顾,被邻居任某某暂管。
因先某某的养鱼田历年均有鱼被盗,数量较大,故先某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您父亲赔偿损失。经自愿协商,您父亲、先某某双方于10月18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履约:您父亲一次性赔偿先某某4000元,先某某将三轮车交给您父亲,双方均约定不反悔。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太伏派出所民警、王湾村村委会及部分群众代表本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原则参加了双方前期的调解协商,王湾村村委会及群众代表见证了双方协议签订,不存在您说的处理不当。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太伏镇王湾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822899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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