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农村户口,因身份证即将到期,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被告知:户籍地址因合村已更新,需要合并此房产地址上的户口,但目前家庭实际情况实在比较复杂,无法进行沟通交流,无法取得房产证与对方户口本,导致本人业务无法办理,且派出所也未给出解决办法。特在此咨询,是否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十分着急。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针对您反映办理身份证问题),按照省厅、民政厅等部门共同出台的《房屋地址信息规范》(DB51/T2441-2018)标准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街路巷地址信息开展联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名称代码及下级地址信息清理核对的通知》要求,您户籍所在地地址不完善不标准,需变更为标准地址后再办理相关户籍与身份证业务。另,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由于您现户籍所在地房屋存在一房多户问题,应先规范户口管理再办理相关户籍及身份证业务。
以上情况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10月24日14:32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