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迁入前农村户口给予拆迁补贴,城镇户口不享受,是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属于噪音区自愿搬迁群众,咨询人员安置问题。根据东部新区现在执行的《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十三条“下列人员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综上所述,您不符合安置条件,不属于安置对象。您的子女若落户在其父亲的名下,可以享受安置补偿。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0月18日上午11时0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