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请问高压线拆迁安置细则为新都区2014年65号文件是否合理?8年过去,过渡费每人200元,另外,安置房停车问题,且补偿金额全部用于购买平方才可勉强换得农村自有住房面积,究竟是改善居住环境,还是加重老百姓负担?于理,2014年65号文有效期至2018年,因此标准陈旧,并不能反映现在生活水平。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对接区规自局,军屯镇220kv线下拆迁涉及的人员过渡费、搬家费标准符合《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4]65号)文件规定。在新标准出台前,将沿用此细则。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