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营业执照,说是需要房屋安全鉴定书,但是政府告知已经鉴定为不合格,我们房租已经交了,房东也不管,那以前有营业执照的照常营业,意思有营业执照的商铺就不存在安全隐患吗?我们花了几十万,现在办不到营业执照,就不能开业,到底应该怎么办?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通济镇回复如下: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加强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22〕304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61号)的规定提交场所合法使用文件,对提交自建房文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当提交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复印件。农村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应当提交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和其他法定证明文件,不得以镇(街)、村(社)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代替。2022年6月21日,彭州市行政审批局召开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业务培训会,会上明确强调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自建房作为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的审查要求,我镇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感谢你对通济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