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是一个刚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出来创业,但市场给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我与朋友开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计划好好经营,但市场环境杂乱不堪,本地有一些大公司和酒店勾结,签订合伙协议,公司出一些设备和酒店捆绑,开设婚礼堂,长期且固定一些设备,我们进场就收大笔入场费、设备强行用酒店的,并且给我们使用时收的费用动不动就七八千,在酒店定宴席的客人,没有选择性,强买强卖,让其他公司无力生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也没有出一些明文规定,望上级予以干预。
网友您好;
一是该公司所述主要可能涉及婚庆公司可能性较大,不属于我局管理服务对象,我局主要负责营业性演出管理(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二是对于酒店的管理我局只是负责县域内4家星级酒店(正熙、城市之星、蜀景假日、钻石)的日常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监管,不负责酒店具体经营内容的监管,酒店选择与什么企业合作,不属于我部门监管内容,属于企业内部经营事项;三是对文化传媒公司监管主要是演出内容的监管。 一是该公司所述主要可能涉及婚庆公司可能性较大,不属于我局管理服务对象,我局主要负责营业性演出管理(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二是对于酒店的管理我局只是负责县域内4家星级酒店(正熙、城市之星、蜀景假日、钻石)的日常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监管,不负责酒店具体经营内容的监管,酒店选择与什么企业合作,不属于我部门监管内容,属于企业内部经营事项;三是对文化传媒公司监管主要是演出内容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