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6月28日在郫都区犀浦镇通过之前在五八同城认识的成都天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务工合同。合格规定已28/小时的工价到崇州市大划镇捷普工厂务工50天。当天下午自己付费到大划镇捷普青年公寓一期祥能人力驻地与祥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同工同酬加3元一小时的劳动合同。剩下的差价按合同由天弘人力合同期满将工钱及时结清。8月15日到26日捷普停电,20日接到消息说工厂延期复工于21日回到南充结果遇到疫情防控前后耽搁了一个月。9月28日工期达到两个月。天弘方面要求离职再补差价,9月29日离职。结果天弘一再拖延应付,毫无诚意,微信不回电话不接,都已被天弘老板刘**拉黑。工钱更是一分钱没拿到。求政府帮忙拿回老百姓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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