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龙泉驿区 » 拆迁安置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0-13 09:47 已回复

我老婆是龙泉驿顶佛寺村拆迁户,现在还未分房我2016就已经结婚了。户籍在自贡。根据龙府发2020(252)征收范围内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居住在被拆迁住房内,在本次住房安置前未进行过住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房、福利房等政策的,按照每人 17.5 ㎡给予住房安置补助面积。请问我是不是可以分17.5平补助面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20 13:3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东安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您老婆是龙泉驿顶佛寺村拆迁户,现在还未分房,您2016就已经结婚了,户籍在自贡。根据龙府发2020(252)征收范围内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居住在被拆迁住房内,在本次住房安置前未进行过住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房、福利房等政策的,按照每人17.5 ㎡给予住房安置补助面积问题。经核实,您不能享受17.5平方的待遇。
以上情况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35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