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贝森路贝森园小区4栋一单元7-8楼楼道,违建8楼的租客长期堆放各种杂物垃圾,堆满了整个楼道,脏乱差,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劝说无用。希望领导能处理。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光华街道中队1名执法人员2名文明劝导员于10月13日14:10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处违建为存量违建。对于该处现有违建为旧年存量违建,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成办函【2019】60号)相关规定,存量违法建设按照“分类处理、逐步递减”的原则,有序有效清理拆除,改造整治。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业主人员做该处劝导和解法说理的思想工作,使其能自行拆除。若业主不履行拆除义务,中队将立案查处。现中队已安排1-2名文明劝导员不定时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情况于10月14日9:28与您联系,您对工作人员态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