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家人在2022.8.20日向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账户转入5000元诚意金(当天在中介带领下看了项目名为:旭辉.天府未来中心的商品房,看房中,置业顾问说要2小时内交齐首款,我与家人表示还需考虑一下,置业顾问表示可以先交诚意金,锁定房源,于是向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账户转入5000元,并备注“2-2-1706诚意金”。置业顾问当场表示因现场繁忙,财务无法提供收据,但如果我们确定不买,诚意金当天原路退回。后,我和家人协商不再购买该房产,要求退还该笔诚意金。当时由中介向置业顾问提出,对方表示2周后退还。但截止2022.10.10,该笔诚意金仍未退回),在无数次催款过程中,置业顾问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时间。我联系了新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并将情况如实反馈,该公司表示会尽快完成退款,但直至今日,近2个月时间仍无下文。
作为一个国有企业的开发商,市民是抱有信任的,但在这件事情上,一直拖欠,实在有损国有企业的名头!
诉求:请有关单位据实核查,让该开发商尽快退还该笔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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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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