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卖了再买,第一套房在几年前手续都办结,也没有贷款未还清,名下无任何房产,为什么现在买的房按第二套房算税?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纳税人申报契税时税务机关如何核定房屋套次的问题已收悉。经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调查,现回复如下:依据财税〔2016〕23号文第一条第三款,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单位落款: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