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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阳光城半山悦开发商拖延时间不办理大产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10-08 14:57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我是麓山大道381号阳光城半山悦的住户,由于开发商长期拖延,不给我们小区办理大产权,导致我们小区所有居民都无法办理产权证,政府领导请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一下吧。我们花光几辈人的急需来买了房子。现在连产权都拿不到。之前一直给我们回复说肯定会积极催促。可是一晃一年半又过去了。一点进展都没有。开发商如此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却不会收到任何的惩罚,如何让我们放心的去买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13 10:3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13 17:2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阳光城半山悦开发企业挪用维修资金相关问题。经核实,阳光城半山悦二期项目由成都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其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于2021年3月31日开始集中交付。交付时业主交纳的维修资金储存在开发商建立的三方监管账户内,开发商无法独自转出专项维修资金挪做他用,不存在开发商私自挪出专项维修资金情况。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商加快推进维修资金归集事宜,并及时向业主通报进度情况。
关于您反映阳光城半山悦项目开发企业一直未办理大产权的问题。根据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八章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3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明确约定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违约责任。目前,开发企业正在推进大产权办理相关工作。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完成大产权办理相关事宜,若开发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购房人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2年10月10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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