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人居住在荥经县古城小区,房屋位于顶层,所居住的房屋由于开发商设计电梯井与我家共用一面墙,电梯井和本人房屋客厅、厨房共用结构墙和楼板,机房设备安装在上层顶楼,因为内有采取有效减躁隔音措施,电梯机房启动或电梯上下运营产生的噪音通过结构(建筑墙体、柱子和楼板等)形成共振进行四周传播,传播至本人室内引起噪音污染。现在只要电梯运行家中就会听到“嗡嗡嗡”,类似打雷的声音,还有电梯抱闸的“咣当声”,在货梯运行过程中家中还会因共震造成屋中震动。这种低频噪音严重影响了家中人的生活作息和身体健康。电梯噪音大并不是我家一户有反映,小区内很多住户也反映过有此问题。
本人已就此问题向物业进行了多次反馈,也要求物业及维保到家中查看,维保也进行了多次检查,但并未有结果。
二、投诉及要求
1、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提出,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隔音和减震措施。新《中华人民共和果噪音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实施,其中第七章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震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本人居住的房屋开发商并未采取有效隔音和减震措施,运营单位也未有结果。因此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检查督促。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对于住宅的卧室及起居室允许的噪声级为卧室昼间小于等于40db,夜间小于等于30db,起居室(厅)为小于等于40db。本人在电梯运行过程中使用APP自测卧室夜间分贝远超于标准,图一所示。图二为昼间客厅自测。完全是噪音污染,希望环保局能介入监督。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邀请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专业人员于10月13日到现场对贵小区涉电梯噪音污染值开展现场检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专业人员延期至10月18日对贵小区涉电梯噪音污染值完成现场检测,相关检测结果预计将于下周出具,检测数值出具后,将按照《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中规定的噪音范围数值进行比对,我局将根据比对结果在做后续处理,我局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尽快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邀请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专业人员于10月13日到现场对贵小区涉电梯噪音污染值开展现场检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雅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专业人员延期至10月18日对贵小区涉电梯噪音污染值完成现场检测,目前,检测机构已出具检验结论,根据检测结果,贵小区3栋电梯机房检测值为71分贝,6栋检测值为76分贝,6栋入户实际检测值为44分贝,均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中3.3.6噪声数值要求。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