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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物业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县物管科不作
2022-10-04 20:40:19
已回复
2022年执行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明确指出“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同一价格标准。” 大邑县青禾名都物业制定两个收费标准,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大邑县物管科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制止物业违法行为。本人3次向成都市市长热线反映此问题,大邑县物管科推诿不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10-12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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