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延时服务费收取,每个月不论上多少天课都是一样的费用?能不能按天算好了收取?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涪城教体的关注与监督,您的信件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试行 ) 的通知》 (绵市发改〔2019〕441号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涪城区非主城区(农村)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的通知(绵涪发改〔2021〕6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实际,2021年秋季涪城区开始执行对自愿选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 180.00 元/生/月课后延时服务费。
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按学期、学月预收机制。因突发疫情等无法预判因素所导致的课时耽误现象,已要求学校采取据实收取或其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涪城教体的关注,如果您还有疑问请与我局基教股联系,联系电话0816-2369673。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