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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锦江生态带天府和鸣公然将公区绿化私有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9-30 20:53 已回复

锦江生态带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通过格式合同的方式,将部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独占使用,用绿篱和格栅的方式进行隔离区分,并要求非底层用户放弃该部分绿地和相关区域的共有使用权,严重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三十九条:“补充协议”相关要求,并严重违反《民法典》第497条【经营者预先拟定的合作条约】、《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要求,严重与天府和鸣的过审报规图图纸要求不符,请住建局勒令开发商撤销和一楼附赠花园的约定并公告。请住建局将结果告知与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02 13:4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10-10 17:3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建发天府和鸣”项目的问题,开发企业在销售期间已公示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及补充协议应由买卖双方自愿签署。若您对合同条款不认可,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您认为开发企业该行为涉嫌损害您个人合法权益或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个人合法权益或通过法律途径判决该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以上情况于2022年10月10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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