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天府和鸣项目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通过格式合同的方式,将部分公区绿地交由底层用户独占使用,用绿篱和格栅的方式进行隔离区分,并要求非底层用户放弃该部分绿地和相关区域的共有使用权,该行为已违反民法典相关要求,侵犯业主权益,严重与天府和鸣的过审报规图图纸要求不符,请住建局勒令开发商撤销和一楼附赠花园的约定并公告,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待有办理结果,会及时公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建发天府和鸣”项目的问题,开发企业在销售期间已公示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及补充协议应由买卖双方自愿签署。若您对合同条款不认可,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您认为开发企业该行为涉嫌损害您个人合法权益或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个人合法权益或通过法律途径判决该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以上情况于2022年10月10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