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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2020年生育险报销
2022-09-28 16:29:08
已回复
2022年8月下发的文件:成医保发〔2022〕17号,1.调整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2.实施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 本人认为上述实施时间与等待期显失公平,理由如下: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文件成医保发〔2019〕30号,本人2020年11月生产,按该规定本人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已连续不间断缴纳满8个月。 为什么新政策不把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期间生产的时间包括在内?如果17号文件从2022年8月开始执行,本人也无意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2-09-30 16: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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