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常年不在家居住,也没有给居住地产生生活垃圾,也没有产生污染,就这样种情况,还需要交垃圾费吗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在此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调查,堪嘉镇为切实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第三点:本村公益事业的举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第九点: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堪嘉镇树林村按照“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树林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树林村垃圾处理费按照户籍人口1.5元/人/月的收费标准,并上报堪嘉镇人民政府备案。故垃圾处理费是按照户籍人口缴纳,不是按照是否在家来评定是否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