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的一位居民。户籍在太和镇佛南村南井沟社区。我们村2012年开始拆迁,我们房子是2016年拆除签订协议,约定限量还房,按照30平方米/人的面积进行还房。但到现在为止,一直未修建安置房,不知道未来什么时候修建。据老人说,限量还房的人员户籍不可以迁出,一旦迁出就没有这个房子了。我们已高价在城区补差价拿了一套房了,还有三套未还。这一套还房时,还要核查户口,不知道核查户口的原因是什么,有人说是为了核查户口还在不在原地。我想问的是,若户口迁出,我们这样限量还房的人家,是不是就意味这放弃这个房子,以后就没有了呢。希望能解答,非常感谢。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拆迁协议核查户口的原因是因为您与其丈夫离婚产生安置纠纷,该户主(您父亲)便与城投公司重新签订限量还房人数,离婚迁出人(您丈夫)不再享受任何房屋安置政策,故您户限量还房人数由原来10人变更为现在9人,当时您父亲已在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如您户人口要办理户口迁出,原有限量还房面积均按照最先签订协议执行,不会因户口迁出影响还房面积。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