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医保局回复如下:
市民朋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咨询的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医保发〔2022〕22号)的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见附图
参保群众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参保。
2022年9月27日13:40我局信访工作人员回复该市民,该市民表示满意。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