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彭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于2019来彭州工作,出于小孩有一个稳定读书及居住环境的目的于2021年在彭州鑫悦天地小区(彭州万达广场项目)13栋购买了住房一套,合同约定在2022年的9月30日交付。近期收到了该开发商延期的通知,通知要将交房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5日。收到该通知大家心里都很郁闷却也无可奈何。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购房者处于弱势的一方,心里都是想的能顺利拿到房子就很不错了,也不敢有什么其他的要求了。此次求助人民政府希望能够帮助我们一起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催促保证房屋能够顺利完工。目前的情况是开发商虽已然无法按时交付,却无努力完成工程进度的措施、态度与担当,以我购买的13栋为例,实际已事实停工较长时间,令我们对开发商通知的延期到2023年1月5日这个节点都十分忐忑与怀疑。
另外我听说彭州的万达广场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引起的重点工程,对于相关的购房款是否处于严格监管状态下,目前我们在彭州租住着房子,小孩也要念书,全部的资金都投入了该房屋,热切希望能够得到人民政府的帮助与支持。
你的留言”我们收到了,你反映的问题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建议你根据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延期交付条款进协商解决。当事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职责。若合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即属于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资金监管问题,我局按照《成都市预售款监管办法》(2020)101号文件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监管企业支取流程。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