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离开学校的学生,自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号,来到成都华康利达餐饮管理公司,因为店面装修的原因导致一直没开业,合同公司就一直拖到了八月份才签。八月二十五号到九月17号,这段时间受疫情影响,然后我们有几个人就留在店面给被封员工做饭送菜,送生活物资。第一我们几个起到了维护公司财产安全,第二起到了解决为被封控员工的生活保障问题,直到9月17号发工资之后,发现工资上面既没有加班工资也没有社保,询问之后,公司给我们解释需要转正之后公司才给买社保,那么我就问了来到公司几个月了,这个到底多久转正正,多久公司才给买社保,这个社保补贴既没有返还给我,公司也没有买。所以对此不满,想要离职,然后第二天就跟我们说签离职申请,第三天跟我们说,自愿离职的话,现在离开公司九月份的工资就一分拿不到。对此,公司存在对员工的欺诈和压榨行为,因此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求助执法者,能够维护我们的劳动权益。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劳动争议问题,仲裁委无法依据单方面陈述做出判断,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若选择仲裁方式维权,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按照平台要求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8675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