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有位亲人从80年代在乡村代课,在乡村教育基层岗位上从事近20年小学教师工作,2000年前后响应代课教师一刀切政策离开教育岗位。无养老保险无经济补偿。同县几十名同样遭遇的老师们多次上访无果,其中一部分人已经去世,剩下这部分人求告无门只能靠打零工维生。是否可以依照劳动法获得相应补偿?
网友您好:
根据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依法解聘或辞退、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代课教师,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原工作地对这部分群体参保有补助政策的,原工作地应根据当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助。”目前,我县尚未出台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相关补助政策。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