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在中江县人民医院骨科就医,9月9日出院,当天结算费用,工作人员说需要租房合同,第二次拿着租房合同,又说要居住证明,然后又说拿过来也不报销,让去医保局报销,出院本来就可以一起结算报销医疗费用,到不知道和其他中江县人民医院特殊的不一样,死活不报销,结算费用的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恶言恶语,请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留言咨询了中江县人民医院医保不报销的问题,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您网上留言所述,您的父亲8月28在中江县人民医院骨科就医,9月9日出院,当天结算费用,工作人员说需要租房合同,第二次拿着租房合同,又说要居住证明,然后又说拿过来也不报销,让去医保局报销,请相关部门处理。经核实,您的父亲因不慎摔倒致腰背部受伤,于2022年8月28日至9月9日在中江县人民医院城南院区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因您的父亲属于外伤且自述受伤原因为在租用房屋中打扫清洁,所以保险公司在调查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人时,需要您提供租房合同。9月26日,中江县人民医院已经为您的父亲办理了结算。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9时50分与您取得联系,向您回复了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您对我们的解释答复表示满意。如果您对上述的回复和解释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52820进行咨询。您还可以关注“中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医保信息!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