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槟榔销售进行整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简称《目录》)里未将“食用槟榔”收录在内,槟榔不再作为食品管理,也不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已缺乏依据。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但是泸州的槟榔到处泛滥,相关政府机关并未对此进行整治。泸州所有的小商铺、便利店等,尤其中小学和儿童较为集中地区附近的商铺均有大量槟榔的销售,涉及范围不仅包括龙马潭区、江阳区等中心地区,特兴、石洞、双加等较为偏远的城乡结合部都有槟榔销售,且很多开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便利店都在销售槟榔,并向未成年人售卖。
湖南的“口味王”、“湘潭铺子”等槟榔企业在泸州设置了专门的点位,统一使用制作好的货物柜台或物品篮子送给各个店铺卖家,定期让销售人员对各地的小商铺和便利店投递槟榔产品,送货上门,并给这些商铺销售提成,要求他们尽量多的销售槟榔。本人专门走访了销售槟榔的店铺,店主表示每月可以收到槟榔厂家几百元不等的回扣,来鼓励他们加大槟榔销售。
附图中,各个地方的槟榔销售并不会避开小孩和未成年人。而槟榔作为一级致癌物,在国外被视为毒品类产品,极容易导致上瘾,且致癌能力比香烟更强。但是这些商家可以堂而皇之卖给毫无防备的小孩,政府竟然从不管理。
目前成都、南充等各地各市区县都陆续开展槟榔整治,而泸州到现在依然没有动静。试问泸州的市场监管局到底在干嘛?!
请立即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槟榔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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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槟榔制品监管工作,于9月19日、2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关于开展槟榔制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公开发布《关于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各食品经营者立即自查,于9月25日前自行下架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同时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宣教引导,对食品经营场所发现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督促食品经营者下架,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截至9月30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槟榔制品销售单位3030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80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80份,督促下架槟榔及槟榔制品20余品种,1200余批次。发布槟榔消费提示132篇,开展媒体宣传报道18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今后对于槟榔制品该如何定性与监管,有待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相关要求。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宣教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下架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江阳区市场监管局0830-3113985,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0830-2570027,纳溪区市场监管局0830-4900867,泸县市场监管局0830-8170694,合江县市场监管局0830-5263169,叙永县市场监管局0830-6222830,古蔺县市场监管局0830-710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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