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梁村21组村民,目前新添人口3人(妻子和两个小孩),村上由于土地拆迁分配过一次安置住房,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每半年收取一次国家发放的土地租金,我们应该是属于十陵青龙湖风景区拆迁对象,目前的疑惑就是我们家庭的新增人口在享受村上分配的土地租金,是由于老家的拆迁项目还没有完整结束的原因吗,那么我们的新增人口还有资格享受住房分配或者是其他的安置方式吗,去问当地街道办他们从未给出解释,而村民们都相互传言目前的新添人口都有住房分配的资格,大家都积极的生二胎,距离上一次2014年住房分配已经8年有余了,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想问问政府具体是怎么安排的,希望一定有个明确的答复,而不是到时候根据政策来定这类的答复。尽快答复,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十陵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户住房安置共三人,安置在成大二期安置点,关于新增人员安置问题:目前我区征地拆迁政策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府函〔2020〕252号),该办法执行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征收范围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且户籍在被征地村(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住房安置;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员安置、住房安置已完成后新增的配偶及子女除外。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9月22日10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