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南湖国际39号菜鸟驿站工作17天,按照入职时的承诺,应当支付我2400多的工资,但是相关负责人以未做满一个月为理由,不结算我一分钱工资,因为其从入职到离职一直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所以现在我很被动,唯一能证明我在这儿工作的证据只有她那边的监控视频(带有语音)。申请了劳动监察部门调解,也并没有给我处理。工作时间是7月23号,离职是8月9号。因为成都疫情一直没有处理,希望能帮我处理一下这个问题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负责人已承诺会在本月底支付您工资。如到时仍没支付,您再联系工作人员协调。若需咨询请拨打成都天府新区综合执法大队电话68772329、天府新区仲裁院电话63025844、63025845,华阳街道民生服务办电话61955799。
以上情况于2022年9月20日15:03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