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州领导:我计划月9月17日上午11点从西昌市自驾前往眉山市东坡区,在9月17日通过滴滴出行顺风车平台搭乘一位西昌到眉山东坡区的滴滴顺风车乘客,全程通过平台要求合乘,未脱离平台私自接单载客,在西昌旅游集散中心(西客站)外被西昌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执法人员拦截,认定为非法营运,车辆被该执法人员扣留,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中明确的: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
请问该部门扣留车辆是否合法,同时请求归还车辆,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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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西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网约车进行规范管理。网约车平台在西昌市辖区营运,要具有凉山州交通局审批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滴滴平台未经州交通局办理经营许可,滴滴平台在凉山州接单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涉嫌非法营运暂扣车辆调查处理。
二、2022年9月17日9点20分,综合执法人员在西客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车牌为川Z8LE72的车辆搭载了一名乘客,涉嫌违规载客。经查,驾驶员周徐健与车上乘客互不认识,线路从西昌到眉山,通过滴滴平台揽客。初步调查,因滴滴平台在凉山州没有经营许可,该车涉嫌非法营运。
三、因疫情期间暂扣车辆数量剧增,请当事人到综合执法大队案处中心排队进行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王龙宇 马梦竹
联系电话:0834-3300244
承办单位: 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时间: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