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物业服务费问题,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上述办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招投标备案资料,物业拒绝提供的就拒付物业服务费。物业起诉的再应诉答辩反驳物业的诉讼清求。
尊敬的住建局物业监管领导:请你帮忙让盛世国际物业给我们业主出具公示上述相关文件,以方便缴纳物业费。需要出示及公示:
第一条需要出事物业服务合同七条的相关内容。
第二,物业承接验收书面告知书。
第三,合同招投标备案资料。
如果不能出示,将拒缴物业费。
网民:
您好!
您的留言我们已经留意到,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关于小区物业企业是否在主管部门备案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小区未依法引进前期物业,无相关备案资料,我局已将该小区未按规定引进前期物业、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
二、关于盛世国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未依规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属实。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物业服务人不得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规定,我局已将涉嫌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