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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咨询雁江区药店销售报建食品问题
2022-09-16 10:59:32
已回复
我是一家经营药店的市民,昨天(9月15日)医保局来店里检查,说10月起药店就不能经营保健食品,但我店的营业执照上明确显示了可经营保健食品,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请有关部门给一个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
回复时间:2022-09-16 14:43:5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
回复时间:2022-09-16 18: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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