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四川省南江县双桂乡双桂村的农村低保户家庭子女,现就家庭土墙危房重建相关问题咨询并求助政府,还望知悉!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低保户,在没有能力危房重建的情况下,政府目前在这一方面还有什么相关的帮扶政策吗?农村贫困户可以通过什么渠道申请危房重建?以及关于危房重建有什么限制?特此希望政府能对农村个别仍无安全稳定住房的贫困户就危房重建问题给予相应的政策帮扶!万分感谢!
网友您好:
您于2022年9月15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咨询的“关于家庭土墙危房重建相关问题咨询”已收悉,天池镇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需求对象
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含提前实施,未享受政策补助的农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为危房改造需求对象:1.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巴山新居、高速(铁)路拆迁等其它重大项目覆盖且已经入住(建成)或正在建设仍未拆除危旧房的。2.已列入高速路、铁路、水库移民或重点工程征收范围内,且明确要征拆的。3.无当地农业户籍仍保留或有人居住在土坯房的。4.已实质性享受危房改造等其它建房补助政策的(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再次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5.常年外出,两年以上无人居住、无生活轨迹的。6.家庭成员有公职人员的。7.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在经营的。8.有三万元以上(含三万元)机动车辆的。
二、改造方式
可原址也可异地建房,异地建设可自己选址,但必须由镇国土员现场查看符合建房要求,根据农村村民建房“八不准”“一不得”的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等。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镇办公电话:0827-8178098,祝您生活愉快!
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