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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岳池银城领域小区一楼业主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9-15 19:28 已回复

尊敬的岳池县政府领导:针对岳池银城领域小区一楼的业主购买房屋被开发商欺骗的事情您们是否知晓。当初被开发商欺骗以最高的单价买了一楼。目前一楼业主求助无门,各部门都只找业主处理违规圈用公共绿化这个事情,根本不和开发商有任何沟通,强行对业主执法。老百姓作为一个守礼合法的公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欺骗消费后,政府的监管部门完全可以有其他渠道让开发商出面合理解决事情。确一直不协调此事。相关监管部门对老百姓一味的要求自己撤出围栏,不准这样那样,确不考虑开发商交房时的房屋问题有多严重。目前房屋周边都不做散水,全是泥土,小区的园林设计是绿化中间高,房屋周边低,成斜坡。雨季时泥水全部溅到玻璃上,墙体屋面全是潮湿的。这样的居住条件请领导们实地查看一下,高价位的房价买不到高水平的房源。按照国家标准,这样的房子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符合交房条件。国家的标准怎么会让老百姓的居住体验如此不堪。老百姓花光两辈人的积蓄买房,不是为了要做违法违规的事而与政府部门对抗。所有的违规都是开发商违规在先,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老百姓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违规。政府执法的对象不应只选择老百姓来执法,放任开发商逍遥法外。执法部门对这一事件没有认真调查就盲目执法,让普通老百姓奔走各部门无果。眼睁睁的看着被撤出,无法入住新房。请求政府部门为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合理解决这个事。老百姓已没有多余的金钱和精力与开发商玩躲猫猫游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20 11:16

网友你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对您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7月7日上午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朝阳街道到现场进行核实,银城领域小区一楼业主圈占公共绿化情况属实。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有部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的相关规定,该问题不在我局业务范围内。下一步,我局将按政策法律,继续做好人员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826-5222307,祝您生活愉快!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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