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绵阳市公共停车费收取标准是否收费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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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绵阳市公共停车费收取标准是否收费过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9-15 10:35 已回复

       我觉得目前绵阳停车收费标准过高。其中我看了下相关规定,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53条明确指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15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指出,要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推进政府定价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我就想问几个问题:

       一、既然要推进政府定价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那绵阳公共停车位的立项、招标是否规范?价格听证会涵盖面以及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既然是公共资源,一直由一家公司进行管理收费是否合规,同时该公司的账目是否依法依规对外公布,公司领导薪酬是否符相关规定(比如公司亏损,管理人员依然收入过高)?

        二、免费时间段是否合理。首先,免费时间是晚9点到早7点。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特别老旧小区住户来说,这个是必须要缴高额停车费的。因为这个免费时间段收费规则很特别,比如你晚7点去停车,到第二天早8点开车离开,你感觉应该只缴费1小时停车费,但是实际上一旦你超过免费时间段,那就要收取你实际停车时间费用(比如10小时)的一半。请问这个收费标准是走的什么流程?是否合理?同时这个免费时间是否有玩文字游戏的嫌疑。其次,对于这个免费时间,晚上9点能否改到晚上7点?同时早上7点是否过早?我觉得设置到8点半比较合适。这样既不影响控制长期占用车位的车辆,也能给真正的给老百姓实惠,而不是变相逼着老百姓早7点起来移动车辆吧。

       三、既然加快市场化,科学化。那么公共停车位不承担车辆损失,但是依然收费,这个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如果不承担停车过程中的车辆的损失,那么车主和停车公司建立了什么关系?绵阳私人停车场价格和路边停车位差不多,但是停车公司使用垄断的公共资源却又不承担相应责任,这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16 09:4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绵投控股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22 09:53

尊敬的车主朋友:
您好!
来信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绵阳停车差别化收费的关注。现就您
提出的“价格听证会涵盖面以及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价格听证会涵盖面以及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问题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市发改委于2017年11月29日在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听证会公告(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32名听证会参加人,包括13名消费者(机动车拥有者)、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3名、专家学者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组织11名,以及征集10名旁听人员和设置记者席位10个参加听证会。为保证整个听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2017年12月8日,在市监察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对已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全体人员进行了现场摇号随机抽取。2017年12月13日,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等媒体发布听证会公告(二),将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进行公布,并邀请参加人员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2017年12月29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听证会,会上对听证方案进行了陈述和说明,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询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以及市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针对听证会参加人的提问进行了回应和解释。随后,市发改委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听证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市政府审议通过。2018年8月15日,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等媒体发布听证会公告(三),公布《绵阳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实施方案》,明确了城区一类区域起价5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1小时1元,二类区域起价4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2小时1元,三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3小时1元的差别化收费标准。
二、关于公共资源一直由一家公司进行管理收费是否合规的问题
2012年,市政府确立绵投集团组建国有独资专业化停车管理公司,并授权停车管理公司全面负责绵阳市静态交通物联网系统建设、占道停车泊位资源经营管理以及国有公共停车资源的经营管理,实行“公安交警规划监管,国企市场化经营管理”的政府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新模式。作为政府平台管理公司,绵投停车管理公司受委托开展道路临时泊位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停车费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三、关于停车免费时段问题
目前,我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免费时间为:停车不足15分钟(含)的车辆以及车行道内临时占道泊位夜间时段21:00(含)至次日8:00。您在信中提到晚7:00停车至次日早上8:00开车离开的停车费用问题,以一类区为例,按照目前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标准,应缴纳晚7:00至晚9:00产生的停车费6元。加上次日又有免收15分钟(含)停车费的规定,实际上您于次日早上8:15前驶离停车位将不会产生第二天的停车费用。
对于您提到的“能否将免费时间从晚上9点改到晚上7点以及将早上时间设置到8点半比较合适”的建议,我们将按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适时进行调整。
四、其他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绵阳公共停车位立项和招标是否规范、停车
收费管理公司的账目是否依法依规对外公布以及停车场车辆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等问题,请拨打绵阳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816-5353122。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市发改委电话进行咨询0816—2266464。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监督城市停车收费工作。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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