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说:
老实农民有以下疑问:
1.新建小区在未取得消防验收,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
2.新建小区在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
3.新建小区在未完全建设完成情况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
以上还请领导公平公正回复,谢!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问政四川网友留言反映“新建小区及物业管理费”办理情况的答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系渠县屹烽名府小区1号楼业主。
一、关于反映新建小区在未取得消防验收,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
渠县屹烽名府项目由1、2号高层商住楼和3号商业楼共3栋建筑组成,采用分期建设分批交付。其中1号楼工程,于2016年12月经渠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验收合格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屹烽名府2、3号楼工程,于2018年4月经渠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验收合格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关于反映新建小区在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且物业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
该项目于2016年12月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符合《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的规定。渠县住建局于2017年1月办理了1号楼竣工验收备案,2018年9月办理了2、3号楼竣工验收备案。
三、关于新建小区在未完全建设完成情况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且物业收取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
由于渠县屹烽名府小区红线范围内的渠县天星镇艺烽双语学校一栋教学楼至今尚未拆除,导致屹烽名府项目中庭绿化及地下车库无法按规划完成建设,项目整体无法通过规划验收土地核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应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的义务。屹烽名府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履行缴费义务,及时缴纳物业费。经调查核实,渠县屹烽名府小区物业公司收费价格是经县发改部门备案,按备案价格收取。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向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办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818-7322869。
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
未建设完成及未取得验收报告交房给到业主,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