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一个有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政策现在是否还在执行!国家在2019年㡳出台的一个关于领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继续延长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的正策现在是否还在执行!如果还在执行,相关人员应怎样向有关部门申请!需要提供怎样的资料!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咨询的问题,都江堰市就业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成就〔2020〕28号文规定: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失业人员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领金期限、身份证信息、法定退休年龄自动筛选出领金期满的当月至其法定进休年龄不足12个月,且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名单,对经认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失业人员,从次月开始续发失业保险金。经核实,您满足续发人群条件,您的失业保险已经处于续发状态。
以上情况已于9月12日10:45与您联系,向您详细解释政策并说明情况,您表示清楚。
都江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