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富顺违建处理方式不同,有关系的可以不管不问.御景里面同样的违建 为什么有的可以顺利拿到房产证,有水有电.没有关系的停水停电,房产证也办不下来.这对我们老百姓公平不.御景周边违建房屋这么多.执法部门视而不见吗
已转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关于“富顺县远达御景同样的违建分别对待处理”的留言收悉,现由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违建处理方式的问题
根据富顺县人民政府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全域治理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通告》,“对于正在建的违建应当立即拆除。对于已建成的违建应当自行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及追偿强制拆除费用和承担其他相应违法后果”。目前我局对远达御景新增违建坚决立即拆除,对已建成违建均已立案,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关于停水电、不动产的问题
对于远达御景小区的违建业主,前期我局已对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多次约谈,在业主拒不整改、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我局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第十三条“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输油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对正在实施的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由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乡管理执法、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与供水、供电、供气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助机制,制定制止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等条例及《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全域治理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的通告》“禁止为违法建设供应水、电、气、通信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消危打违治脏、改路改市改貌”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协同水、电、气等单位按职能职责开展执法处罚等工作”等文件精神,函请相关单位对违法建设的房屋进行水、电、气、不动产管控,现对于远达御景存在违法建筑的业主,我局已全部发函到相关责任单位管控水、电、气、不动产服务,并每月对管控户头进行核查,对未管控到位的再次发函提醒责任单位加强管控力度。
三、关于周边房屋违建拆除的问题
截止目前海棠锦城、远达盛景、西城领域等新建小区的违法建筑,现我队已拆除126户,面积约2858.2㎡。我局对于其他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
如有疑问,可致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13-7203305。
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