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新38+15住房安置模式拆迁(搬迁)区域政策合法新增人员住房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麻烦回复一下这项细则的内容。不用电话联系,直接回复在这上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提出要求回复《成都东部新区38+15住房安置模式拆迁(搬迁)区域政策合法新增人员住房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该文件信息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属于内部流程等方面的文件。根据《钟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因您要求不用电话联系,故通过网络平台回复。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