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船山区 » 农村宅基地的征收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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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农村宅基地的征收及补偿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优老师  2022-09-01 20:42 已回复

您好!

我的老家位于(遂宁市船山区河沙镇送家沟村6社)前几年村委会一直在说要规划统一建房但一直没有定下来,现得到村委会确切消息,老家现在要统一规划建房,现相关政策正在落实,但是现在说的补偿标准与之前的有所不同,也没有公布相关政策的文件与条款,整个过程不够透明化,目前村委会只是说了如下内容:

1,统一修建楼房按面积算需要就用宅基地的补偿款补差价,原有的宅基地收回,保留户籍与田地;

2,不要新建房直接领取宅基地补偿款,保留户籍与田地,原有宅基地收回;

3,不同意宅基地征收的,原来的宅基地上不能在新建房屋,也没有任何补偿款;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市政府是否有下发相关政策;如果有请问相关文件在哪里?是否有公布?

2,不同意征收是否有权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3,农村宅基地的征收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船山区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2 11:52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船山区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5 09:57

网友,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留言,经船山区河沙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网友咨询的实为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因其本人常年未在家,对政策存在疑问。
二、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已联系该网友告知,一是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为区自规局下达政策,如需查看文件可到河沙镇自规所进行现场了解,该项政策已由该村两委进行公布宣传。二是因该网友常年在外,其家中旧房较为破损,已告知其如后续有打算返乡常住,可按照房屋重建手续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修缮家中旧房。三是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如参加统一建房将补助6000元/人和旧房拆除及附属补偿,如参加货币安置则为补助10000元/人和旧房拆除及附属补偿,且将自动放弃原宅基地,具体补偿标准已告知网友。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船山区河沙镇人民政府座机0825-28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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