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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名字更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31 14:16 已回复

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学生也刚成年,我的名字一直困扰着我的生活和学习,想更改一下名字但向户口地机关咨询后不能办理,其满18岁以后不满足其旺苍地方更名政策,所以求助旺苍户政机关能否念起特殊情况下同意本人名字更改的诉求,为了避免以后的生活学习带来更多的困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旺苍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1 18:50

同志:
您好!您来信要求更改名字的事项收悉,经我局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但同时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了“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公民变更姓名的基本程序,同时赋予了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审查的权能。目前,我局尚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成年人姓名变更的最新规定。根据现行有效的四川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公厅治发(2015)19号)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同时也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若您有以上变更情形,请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8月31日16时28分电话告知于您(通话时长2分11秒),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4222016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旺苍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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