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一家四口,父母和两子女,一子女想要分户申请宅基地如何操作,按照农村的风俗,弟弟将来要有家庭,房子不够住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董家埂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四人确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和《成都东部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 20 至 30 平方米;3 人以下的户按 3 人计算,4 人的 户按 4 人计算,5 人以上的户按 5 人计算。关于分户问题的事项,因户籍分户相关业务不属于董家埂镇所属职能,请您致电公安分局(三岔一站式服务大厅电话:028-27066961)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9月1日09时4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