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医保局:
本人安岳县人,长期在广东务工,现年53岁,女性,上周致电安岳县医保局了解异地医保帐户转回安岳事宜,告知超过退休年龄不予转回(购医保8年),请问是否属实?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卫某兰,女,身份证号:511023196802****** ,参加的是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本办法主要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因卫某兰已54周岁,已超过国家女性退休年龄50岁,故不适用于本办法,不能办理外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安岳县的业务。
如您后续仍有疑问,您可直接拨打我局转医保归属地办公电话:028-2631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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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