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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蓝绸带现阶段对外销售价格的再次疑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fhxy1979  2022-08-31 09:37 已回复

  本人于8月16日已经提出相关问题,东部新区相关部门也积极进行了解答,现对解答内容有部分疑问如下:

   解答中说“ 经核实,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的相关规定,集中新建人才公寓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恢复商品房属性后,可在合理折扣范围内进行销售;配建人才公寓项目,人才须同等享有面向市场化后的所有折扣。蓝绸带人才公寓属于集中新建人才公寓项目。“

   请问相关规定出自哪里,相应的政策应该有文件支撑,请公布新建人才公寓与配建人才公寓销售价格规定的相应政府文件。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3 16:2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5 17:0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采取新增住宅用地建设、存量房转换、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等方式筹集并纳入全市统一管理,面向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高端人才租售的住房。”蓝绸带人才公寓属于新增住宅用地建设。
第十一条“优惠出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化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规定租购面积部分可享受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此处的购房款并未明确是一房一价的挂牌价,也未明确是剩余房源恢复商品住房定价,应由开发商根据市场确定,并报政府备案。蓝绸带人才公寓并未按照挂牌价对人才进行优惠,已在优惠了5%的基础上再计算人才享受的面积。后续政府也明令蓝绸带人才公寓后期优惠政策不得持平或高于前期定向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
根据《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成住建发〔2020〕369号)第八条“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应按照商品住房的相关规定办理预售或现售手续,销售价格按照商品住房定价方式进行确定。”
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第(一)类人才,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面积内享受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15%的政策性优惠,超出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购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第(二)类人才,所购住房面积不计入约定配建的人才公寓面积,不享受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15%的政策性优惠。”
配建人才公寓专门出台政策明确销售价格按照商品住房定价方式进行确定,购房款(含成品住房销售装修价格)也明确含装修价格。所以是在商品房的优惠下再对人才进行面积优惠。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9月5日16时2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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