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7月14日入职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恒大拖欠本人2021年11和12月份共计2个月工资至今未发放,共计21455元;本人在职期间为恒大垫付房租租金,2020年12月份垫付2000元,2021年4月份垫付2571.5元,共计4571.5元。以上拖欠本人工资及所垫付房租租金合计26026.5元,至今恒大未发放且不作答复,拖欠时间太长!请政府领导协调解决,感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投诉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联系您及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因单位在青羊区,待全面解封后,单位将核实并处理。
2022年9月14日11时15分电话与您联系,将处理情况告知您,您对处理情况表示知晓,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