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青羊区领导:
您好!
我是青羊区金鹏街29号金沙顺苑的业主,今年1月初订购特斯拉牌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于6月10日提车,从3月开始本人申请在本人名下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但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给同意施工申请书盖章,导致个人无法申请充电桩安装。
并且也咨询过青羊区物业管理科,但是得到的回复是小区物业同意安装,小区业委会不同意安装,小区业委会不属于青羊区物业管理科的管理范围。电询金凤路街道,得到答复小区业委会他们也只能做出指导。
然而根据成经信发【2021】7号文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中,在既有小区自用桩建设管理流程只需要满足1车位条件,2电力容量,3消防设施。原则上,小区管理单位应支持申请人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并在《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上签章
沟通至今已超过半年,据物业最新回复:小区经国家电网工作人员现场勘察评估后,已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但是现有电容只能安装24个充电桩需要小区自己分配。并且有部分业委会成员表示,即便他们没有购买新能源汽车,也要安装充电桩来站坑。
本人购车特斯拉厂家提供的收费安装充电桩服务,由于前段时间成都市各地限电情况异常严重,各地公用充电桩排队严重,部分充电桩排队超过5个小时。本人所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为纯电动汽车,充不了电犹如废铁。所以安装自用充电桩迫在眉睫。
目前无任何进展,也无法辨别进展的真实性,非常着急,求助相关领导,希望尽快得到领导的回复与指导,感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你反映你是金沙顺苑的住户,想在自己的停车位安装电动车充电装置,物业不同意安装的相关事宜,金沙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投诉后,金凤社区工作人员给物业沟通后得知业委会不同意安装,称有:电力容量不够、消防有隐患等相关问题,下一步准备向金沙街道办事处汇报此事情按照相关流程来完成。
金沙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