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领导:我是现如今的四川省安居区分水镇太阳桥村12社3组的粮农。
有一事想咨询,我们家的房产证本本,已经由村上管理人员收上去很多年了,至今还未返还(或者新发)给我们家,村上也还有其他家的也没返还(或者新发);村上有些家里的早几年就已经发下来了。就这个问题,问了村上,他们也不知道,所以才在这里来咨询,为什么我们家的房产证本本还没发下来呢?预计什么时候能发下来?
谢谢!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核实处理后将详细答复于您,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家原房屋为瓦房,户主是您父亲的名字,您家因房屋重建审批,由分水镇国土办收回了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现您父亲已去世。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您完善相关资料后即可到安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1.亲属关系证明(村委会、镇政府盖章)
2.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其一)
4.所有继承人带身份证到现场
5.具结书、放弃继承声明书(20号窗口现场填写)
6.继承公示(15个工作日)
7.完税证明(公示完后办理)
8.档案查询证明(现场办理)
9.申请书(现场办理)
10.询问记录(现场办理)
11.所有继承人带身份证到现场采集头像
如您仍有其他疑问,还可拨打安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25-8665205、分水镇电话0825-8555008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将为您耐心细致地解答。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