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市长石钢 » 自建公路多次被人损坏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求助】自建公路多次被人损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8-30 14:2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高山镇黄花村10组一户曾姓人家,有件事需再次向当地政府求助!!!   

2019年年老的父母自筹资金,前后经半年时间平整了一条毛坯路,但在2022年3月30日被曾某等3人故意损坏(经当面对质,对方已承认)。2022年4月5日我们及时向村、社反映了情况。

2022年5月16日在村、支两委出面进行协调解决,可在调解现场肇事方(曾某)态度恶劣,不听劝阻,公然挑衅村委,不同意村支两委调解意见,最终不欢而散,没有达到解决的目的,村委无奈让我们向上级反映出面解决。随后父母向当地政府求助仍无果。

2022年5月25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向荣县书记信箱反映。6月1日高山镇政府进行回复,交由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查后出面协调解决。2022年6月28日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组织村支两委和当事人出面协调。本着从化解矛盾的实际出发,妥善处理邻里关系,政府让我们自行修复损坏的公路。

2022年7月1日,父母组织人力对破坏的公路进行了修复。但在7月2日、8月14日、8月30日又遭肇事方多次损坏(附图片)。肇事方变本加厉,无法无天,仗势欺人(姐夫是队长),胆大妄为,对政府的处理意见置之不理,不知是哪里来的底气。我们子女在外,年老父母无助,再三叮嘱父母不要与肇事方发生正面冲突。恳请政府再次出面切实解决此事,急盼尽快解决!同时也请上级领导加强督查,不要只重基层的回复,而轻工作具体落实。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9-01 14:07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自建公路被损毁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5月31日,我镇工作人员到黄花村现场走访,核实您户反映的情况。经了解,2019年您户进行入户道路修建,将原有入户便道拓宽。期间,您户本组村民曾xx反映您户在修建入户道路时将其土地上栽种的竹子砍伐,并将其部分土地纳入本户修路范围,后经村委干部协调后,由您本户向曾xx说明情况并赔礼道歉。现曾xx因本户竹林再次被遭到破坏,怀疑系您户及另一户曾xx所为,故将您户修建在其土地上的道路破坏。5月16日,黄花村村民委员会曾组织您户及曾xx、曾xx三方进行协调,但三方就处置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
6月28日,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人员组织您户及曾XX双方进行调解,但您户与曾XX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我镇工作人员提出调解处置建议:1.维持村民委员会调解结果,由您户向曾xx赔礼道歉,并自行恢复受损道路;2.若双方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法院裁决前,以本次调解结果为准,任何一方不得再就此事故意制造矛盾冲突,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自行负责。
8月30日,我镇再次接到您在问政四川上的留言,8月31日上午,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再次组织您户及曾XX双方进行调解,但您户与曾XX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矛盾纠纷调解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需由双方协调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后方具备法律效力,建议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个人权利。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